最近,为规范我市采矿权审批制度,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,提高决策科学化、民主化、制度化,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、《矿产资源法》等法律法规,我局制定了《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审批会审办法》并正式实施。该《办法》规定了采矿权登记(新设立)实行由会议会审制度,由局领导主持、相关科室和本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参加,并严格执行办事承诺制。该《办法》的出台,对加强我局行政审批的监督有重要作用,通过制度进一步保障权力规范行使。